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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14%

2017-02-10 08:00:01 无忧保
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我市将企业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14%。其中,市本级、北林区企业单位为330元/月,三个县级市为310元/月,6个县为300元/月;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标准维持不变,市本级事业单位为290元/月,三个县级市为270元/月,6个县为260元/月。截至7月末,市本级、北林区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已达16366人,征缴失业保险费560余万元。 据了解,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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