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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要明确 最低工资是可以随便克扣的吗?

2017-02-14 08:00:01 无忧保
11月15日讯,上班迟到、未完成销售业绩、辞职未提前通知用人单……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将“扣工资”作为对职工的处罚条款,但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并不合法。 首先,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此外,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 2 3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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