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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安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550元

2017-02-16 08:00:01 无忧保
6月28日讯:近日,泰安市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450元调整到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记者从人社局了解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作为用人单位发放劳动者工资的最低“红线”,督促引导用人单位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执行。同时,市劳动监察大队将针对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将新标准执行到位。对于不落实执行的用人单位,将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督促用人单位限期整改,拒不履行责令整改的将处于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1 2 3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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