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6月15日讯:近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公布了2016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264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240元/月。
据了解,山西省社会保险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公布我省2016年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精神,我市确定了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照300%确定缴费基数,即13240元;低于60%的,按照60%确定缴费基数,即2648元。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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