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洛阳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程序步骤及注意事项


5月20日讯:为贯彻落实《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5]3号)和《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豫人社[2015]3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批程序,根据2015年企业上报材料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就申报程序步骤及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内容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定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其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
2.企业实施稳岗工作方案;
3.企业参保缴费证明;
4.企业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汇总表;
5.企业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企业申请稳岗补贴人员名单;
7.洛阳市XXX企业20XX年度减员情况说明;
8.企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减员名单;
9.企业年度减员花名册;
10.企业正常减员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期满、退休、辞职、调动、死亡);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提交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装订成册(具体编排和装帧要求见附件5)后附电子版一并上报企业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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