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海市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消息-失业保险条例


2015年乌海市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消息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3月1日起,乌海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用人单位已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费可抵扣其他月份缴费。
目前,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运行顺利。经测算,2015年全年减征失业保险基金3600万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2700万元,个人缴纳部分900万元。此次减征共惠及全市1375家企业、9万名职工,实实在在地减轻了企业和职工负担,大大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对促进乌海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失业保险知识】
一、 什么是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应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主要项目之一。
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论单位生活经营状况好坏,职工失业风险大小,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这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商户及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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