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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接续养老金-失业保险条例

2017-03-05 08:00:01 无忧保
  怎样接续养老金)失业人员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参保缴费办法,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人员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养老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由本人按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人员再就业,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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