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经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加大投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


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和我市失业保险办法的具体要求,近年来,我们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大力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将失业保险基金更多地用于促进就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包括: 一是完善了购买职业培训成果机制。为解决日益突出的结构性失业问题,我们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抓手,按照"抓两头,放中间"的基本思路,认真组织实施。也就是抓住市场信息引导与资格证书鉴定这两头,将培训过程放开使其完全市场化,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在培训服务平台上公平竞争,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在这种思路下,我们采取对个人给予培训补贴的方式,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参加符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同时鼓励面临转岗的在职人员参加高层次的技能培训,提高竞争能力,为再就业作好充分准备。在实施2003年至2005年"三年技能振兴计划"期间,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购买的职业培训成果达58.6万人次,失业人员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达60%以上。 二是实施了失业青年职业见习计划。为丰富失业青年的工作,经验,提高动手能力,培育敬业精神,我们从2002年开始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组织失业青年进入知名企业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性见习。见习期间,我们对见习人员予以见习补贴,包括见习学员的生活费补贴、见习单位实训费补贴,并为他们建立了见习期综合保险。以上费用均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截止2006年6月,全市共有6.6万名青年参加职业见习,其中,6.2万人见习已经结束,见习后实现就业的约占58%。 三是开发建设了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公共实训平台的主要动因在于实现资源的集约化,提升劳动者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动手能力,为此,必须建设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级实训设施。在这方面,社会培训机构往往无能为力,即使个别机构有能力购置一些设备,但资源无法共享,利用效率不高。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广泛征询相关专业机构和专家的意见,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集中建设了一批适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免费向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实训设施的使用效率。目前,地处天山路的公共实训基地已初步形成以创意技术、信息技术、数字制造技术为一体的实训格局,每年对近30万人次提供了公共实训服务,涉及160个专业工种。位于杨浦的创业公共实训基地已经奠基动工。位于浦东、嘉定、松江、南汇、青浦的5个公共实训基地,也在规划建设之中,涉及现代生物制药、会展、汽车制造和服务、现代电子信息服务、港口物流、现代休闲生活服务等实训项目。 四是构建了开业指导服务平台。各类微小型企业与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在吸纳就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历来把扶持开业,以开业带动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手段,着力营造氛围,改善环境。政府扶持开业的主要措施有,提供开业贷款担保与贴息、建设开业园区、开展创业培训、实施房租补贴,以及组建专家志愿团和引进社会专业咨询机构提供咨询与指导等。以上开业指导服务项目的投入,均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几年来,对开业者的帮助扶持效果明显,开业环境明显改善。截至今年6月,已累计为4.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组织开业培训8.6万人次;已建成的开业园区面积达20万平方米;600多位专家为6万多名开业者提供了咨询与指导服务;现有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3.6万家,从业人数超过38.8万。 五是实施了就业托底安置。基于"就业是最积极的保障"的理念,我们一直认为,对于少部分确实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困难人员,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岗位安置就业,相对于直接发放补贴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具有更积极的社会意义。从1997年起,政府通过购买社区"四保"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2004年,政府出资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开发一批"万人就业项目",2005年继续推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拓宽困难人员的安置渠道。对政府安置的困难人员,由市、区两级财政与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各50%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目前,我市每年要购买18万个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就业托底安置机制。 六是开展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市加快了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同时,也加大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公共就业服务方面的投入力度。从2003年开始,着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职业介绍服务模式。目前,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是依托全市58家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上海公共招聘网",服务模式从外部运作到内部管理已经完全基于互联网平台,能为我市城镇居民免费提供个性化、高质量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目前,"上海公共招聘网"日均保持有效招聘岗位7万多个,日均浏览量200多万次。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依托公共招聘网,每年帮助30多万名求职者成功就业,职业介绍成功率超过30%。 去年以来,国务院36号文件、劳动保障部5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功能,并决定在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这不仅为上海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指出了方向。上海作为试点省市,我们将认真执行试点政策及工作要求,继续改进和加强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对《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问题。初步设想是从有利于控制失业、积极促进就业出发,通过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项目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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