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召开座谈会贯彻《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为做好《云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大理州于9月26日召开座谈会。州人大副主任张如旺出席座谈并讲话,州级各部委办局20多位责任人参加了座谈会。 在总结经验并结合云南实际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借鉴省外、国外失业保险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2006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云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大理州开展失业保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失业保险业,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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