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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城乡劳动者享受同等失业保险

2017-07-04 08:00:02 无忧保
快报讯(通讯员苏劳信小编项凤华)小编昨日从江苏省劳动部门获悉,镇江新出台《关于对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实行城乡劳动者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的通知》,该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对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实行城乡劳动者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  根据规定,镇江自2006年7月1日起,对农村劳动者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的,实行城乡劳动者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按使用的城乡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劳动者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缴纳失业保险费。实行城乡劳动者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劳动者失业后和城镇劳动者一样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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