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经济委,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失业调控工作,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劳社字[2004]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重要性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但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我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统筹城乡劳动力管理与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重要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平衡劳动力供求矛盾和抑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过快攀升的长效机制,积极运用多种调控政策和措施,有效地控制失业总量的增长。这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失业调控工作的目标任务
失业调控的目标任务:一是加强对失业率的宏观调控,合理调控失业群体出现的时间及地区分布,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承受的范围;二是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控制就业转失业人数过快增长;三是缩短失业周期,降低长期失业者在失业人群中所占比例;四是把促进就业与调控失业结合起来,强化就业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三、认真落实失业调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总量
把扩大就业有机地融入经济与社会发展之中,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正规就业组织和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努力扩大就业渠道和规模。继续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抓好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就业服务补贴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稳定就业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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