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获悉,截止5月底,我市5511名特殊人员工龄补贴待遇调整、发放到位,提前一个月完成了省厅上半年要落实到位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按照省人社厅总体部署,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对特殊人员工龄补贴调整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对工作时限、完成质量提出了“硬”要求,并安排业务科室及时沟通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测算,落实调整待遇相关资金。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区县经办机构的经办规程,扎实做好待遇调整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全市特殊人员工龄补贴调待工作有序、调待数据准确、资金落实及时,全力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本次调待工作包含代理教师、卫生员、农业员、林业员、水利员、电影放映员,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村户籍人员,按照特殊人员工龄补贴待遇标准增加10%的调整要求,从2015年元月起,我市特殊人员工龄补贴待遇标准从每月4.9元提高于5.4元;195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上世纪60年代初精简人员以及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标准从7.3元提高到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