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案例]
某街道居民蒙某军2002年因盗窃获刑入狱,2010年7月被假释后,应聘到市某电子元件公司工作,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6月合同期满,公司未继续留用,蒙某要求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认为他是假释人员,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同意支付。蒙某之后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获得了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分析]
本案反映的是劳动者主体资格的问题。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指公民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应当具备的条件,它受年龄、剩余劳动力、教育程度、执业资格、人身支配自由、竞业限制、任职资格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影响。除了劳动者概念中明确的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外,劳动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下列人员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主体资格或者其用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在校学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自由职业人、非法用工人员、保险推销员等。
假释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假释犯应当遵守的规定中,没有关于就业的限制。人社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同时规定,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假释的失业人员。这些说明,假释人员有权参加就业,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蒙某军假释后到上述电子元件公司工作,符合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情形,双方劳动关系成立。蒙某军合同期满后未被继续留用,公司应当按有关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条: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5、人社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第六十四条: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培训。
第六十五条: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第六十六条: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6、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