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办理时限:按政策规定公布当年补贴方案后,自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当即办理,对企业、单位30日内办理完毕。 恩施市直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核发 服务对象: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实施机关:恩施市劳动就业
【导读】:办理时限:按政策规定公布当年补贴方案后,自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当即办理,对企业、单位30日内办理完毕。恩施市直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核发
服务对象: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实施机关:恩施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办理机构:再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70号
办理依据:国发[2005]36号、鄂政发[2006]1号、恩施州政办发[2006]21号、恩施州劳社险[2007]1号、鄂财社发[2006]17号等有关规定
办理条件:符合国家、省、州享受社保补贴的企业及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再就业优惠证;
2、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的税务凭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
4、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中心)出具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按政策规定公布当年补贴方案后,自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当即办理,对企业、单位30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程序:
1、申请:申领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中心)领取、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
2、社区审核公示:由登记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中心)审核公示;
3、就业局审核:再就业服务中心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
4、签字:材料合格,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分管局长或局长签署意见;
5、支付:按财务制度办理支付手续;
6、建档管理:整理资料,按年份和规定归档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