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宣布,6月1日起,该市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80元/月上调至322元/月,远城区由217元/月提高到252元/月。同时,为防冒领,7月1日起,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按季到社区进行资格审验。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的70%。目前武汉中心城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460元,远城区为360元。
该局介绍,江城现有91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4.2万人领取失业金。原来领取时只需到劳动部门办理一次申领手续,无法掌握失业人员后期是否就业,易形成就业后还领取失业金的情况。
7月1日后,失业人员需于每季首月1日至10日持《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到本人办理失业登记的常住地社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验手续。领取名单需在社区公示一周。
对于已取得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合伙经营1个月以上;被招聘录用或灵活就业月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将暂停其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
湖北日报
江萌、彭燕娥
武汉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防冒领实行季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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