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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缺失严重 谁为派遣工的未来埋单

2016-10-17 08:00:13 无忧保

  国内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劳务派遣工。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劳务派遣经历了从兴起到发展壮大的过程,但也因无序竞争、缺乏监管出现了派遣工主体化、派遣主动化等诸多乱象。6月下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草案》),虽然其修改之处仅有寥寥4个条款,但均直指劳务派遣乱象。

  13日,经济导报记者调查发现,除大型国有企业外,一些政府事业单位也存在滥用派遣工的现象。由此引发的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利益长期得不到满足、维权无门等事件频频上演。工作相同待遇迥异“相比单位的正式工,只要提到派遣工这个名字,就给人"二等公民"的感觉,更不要说在待遇上同工同酬了。”一提到“派遣工”,仿佛立刻触到了倪辰的痛点。

  倪辰是济南一家城商行的信用卡营销人员,平日主要负责该行信用卡的推广及维护客户关系等工作。虽然从大学毕业到现在还不到3年,但已被派遣到过多家银行工作,对于派遣工的辛酸可谓感触良多。“大四临毕业那年,有一家银行到学校招聘,提出毕业之后就能转正。只要专业对口又符合用人条件,没人不想进银行,何况如今就业压力这么大。

  可是没想到的是,直到实习结束才发现签约方不是银行,而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工资、社保都是经由派遣单位发放、购买,银行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向该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管理费。”回忆起成为派遣工的经历,倪辰一边苦笑一边告诉导报记者。谈及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待遇,倪辰表示,无论是基本薪资还是奖金福利,派遣工都远远达不到正式工的水平。“比如在我目前的部门,最低级别的正式工可以拿到5000元左右的基本工资外加提成、年终奖以及各种补助。派遣工虽然也做同样的工作,每个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的工资,没有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劳务派遣泛滥劳务派遣纠纷,不过是劳务派遣用工引发矛盾的冰山一角。

  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是,仍有部分企业突破“三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和一般性工作岗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采访过程中,倪辰向导报记者透露,和他同样遭遇的派遣工不在少数,派遣工在其公司的占比之大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

  他举例说,某信贷部门共有员工800余人,仅有100多人属正式员工。客户服务部更为突出,在近千人的员工中只有领导是正式工编制,其余全部是派遣工。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济南市国税局人士告诉导报记者,在他的单位,清洁工、司机甚至连一些处理公务的文员都是“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表面是在税务部门工作,实际是跟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各个机关单位工作,并不享受公务人员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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