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个人企业
办理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7号)
办理条件: 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出失业保险关系的
办理程序: 1、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出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入失业保险关系的,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
所需材料: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所需资料:
1.单位的申请报告(或个人申请报告);
2.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同意接收证明。
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所需资料:
1.单位的申请报告(或个人申请报告);
2.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转出地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4.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的证明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等凭证。
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回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2333
办公地址: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楼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三楼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33号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楼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单位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资料转递途径: 资料直接送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
办理期限: 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无
链接地址:无
资料转递途径:无
办理期限:无
备注
投诉电话12333
投诉处理时限60日内
标签: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