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南溪区城镇失业保险待遇下移社区发放工作启动

2016-10-20 08:00:13 无忧保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7号)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区人社局积极协调,认真筹备于12月底率先在南溪街道南山社区、罗龙街道红光社区试点启动城镇失业保险待遇下移社区发放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筹备。区就业局制定了失业保险待遇下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具体下移事项。在12月4日专门召集业务股室、试点的南山社区、红光社区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商讨下移操作流程、资料审核等具体事项。

  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熟悉业务。对试点的社区经办人员组织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具体操作程序、资料审核、发放流程等业务,对其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要求经办人员依法办事,按流程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和违反基金安全的行为。同时区就业局还安排业务能手到试点社区办公,现场答疑解惑,解决办事群众的问题。

  三是添置硬件实施,提升服务。区就业局已对试点社区添置了计算机、打印机和档案文柜等硬件实施,正积极协调市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端口下移工作。试点社区已开展了辖区内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的收集,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资料的初审工作,实现了参保职工不出社区就可办理业务,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解决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区人社局将不断完善总结失业保险待遇下移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为即将开展的全市失业保险业务下移工作作好准备。

  延伸知识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标签:   保险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失业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