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江苏省沭阳县2014年共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征失业保险费963.5万元,惠及487家企业、3.75万名劳动者。
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从2013年8月份起,沭阳县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至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下调0.5%。“这个好政策出台后,给我们企业节省了近50万元,同时也受到了工人们热烈欢迎。”该县开发区一家企业负责人介绍。
对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既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该县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都表示应为这项政策点赞,这一举措真正地体现了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