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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

2016-10-25 08:00:12 无忧保

  2014年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  标题:2014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目录

  一、 总则

  二、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四、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五、 集体合同

  六、 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 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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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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