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该如何领取
义乌市民金先生来电咨询:他最近从单位辞职,此前在单位交过一年多的失业保险。他想知道失业保险该如何领取。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失业保险办理的主要流程为: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按金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高温补贴如何发
市民余先生来电咨询:现在天气炎热,他经常要到户外去工作,都说有高温补贴,可是他一直没看到,他想知道高温补贴到底该如何发。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根据规定,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如遇到有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可拨打12333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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