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 失业保险费】记者13日从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该市拟从今年4月1日起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3%降低为2%,即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低为1%,职工个人缴费费率1%不变,合同制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执行时间截止到2010 年3月底。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科长梁某宜介绍,失业保险费降低1个百分点,我市企业一年将少缴4452万元。
失业保险金不受影响
梁某宜告诉记者,到2008年底,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节余已经有30087万元,而且,从2008年开始,江门市四市三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和累计收支平衡。“虽然降低了1个点的收费,但江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节余是可以承受的,因此,广大劳动者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不会受影响。”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是按照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目前,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670元/月,因此,失业保险金则为536元/月。“但是,工人领到手的一般只有五百零几元,因为,失业前已经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医疗保险费就从失业保险金中扣缴,大概是20多元。”
恩平不参与此次费率下调
记者在《关于降低2009年度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中看到,“恩平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按现行规定标准3%执行不变”。
梁某宜解释说,恩平之所以此次不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主要是因为恩平市的失业保险基金节余太少,到2008年底,只节余了几百万元,经过测算,如果降低其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今年就有可能会出现失业保险基金缺口,无法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因此,恩平市不参与此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