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参保缴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不再需要顺延缴费才能够享受待遇了,而是允许从1998年开始补缴,补缴后到达法定年龄即可办理退休。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人社局广泛征求群众对社会保障方面的建议,着力解决参保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可“往前补”
问题:市人社局在调研中了解到,群众对参保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具有大连市户籍以前没有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强烈,可他们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需要顺延缴费才能够享受待遇;二是居住在大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大连市不能以个人身份接续;三是大连市户籍政策改革后取消了农村户籍,原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农村户籍人员也希望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措施:市人社局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按政策,具有大连市户籍以前没有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居住大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原大连市农村户籍人员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从1998年1月开始补缴。
截至8月底,市人社部门共为1500名大连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为近300名外地户籍人员办理了参保接续手续,征缴养老保险基金875万;为1900多名原农村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改办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养老保险费777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