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手续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死亡(生前缴费存折或领取养老金存折请不要销户),其家属应在30天内持本人及死者身份证件,凭火化单或死亡证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缴费存折或领取养老金存折复印件,到乡(镇、街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死亡待遇申领手续,其个人账户余额及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月底打入参保人员生前缴费存折或领取养老金存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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