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回答读者网友问题:
1、身份认定在哪里申报?
张女士:我妈妈在1979―1983年期间在一家锁厂工作,现在想参保,请问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还是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申请?
蔡:您母亲这个情况要先申请认定“五七工”、“家属工”身份。在原来工作所在地申请,身份认定完成后,再在户口所在地参保。
2、没有工作经历能否“参保”?
魏先生:我爱人在1997年将户口从农村迁来武汉,因为她身体不好,一直没有工作,请问她能不能作为“五七工”、“家属工”参加社保?
蔡:您爱人的这种情况是不能按我市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参保政策参保的。
3、5个以上证明人也可证明“身份”
张女士:我是江夏人,今年66岁,城镇户口,以前在粮店工作,可原单位的证明资料都没有办法弄到,请问该怎么办?
蔡:您如果实在找不到工资单等原始资料来证明工作经历,可以找出5个以上的证明人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比如当年粮店的同事和领导,均可。
4、快退休了社保能不能一次缴清?
网友:请问我到了退休年纪,社保才交了9年,可以一次性补齐吗?
蔡:如果符合本次五七工家属工参保条件,可以选择一次性补足十五年的缴费,按此政策享受养老待遇。也可以选择后延缴费的办法。
5、两项待遇能不能同时享用?
徐先生:我岳父是抗日老战士,我岳母每月可领取400多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如果这次申请作为“五七工”“家属工”参保成功,请问两个政策可以同时享用吗?
蔡:两个待遇只能享受一个,不能同时享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后,遗属生活费将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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