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始终突出改善民生,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由2005年的9524元、3118元增加到去年的16566元、5622元,年均分别增长11.7%和12.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4%和8.8%)。另外,省委、省政府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上,大力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在财政支出上向民生倾斜,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省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倾斜,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支出年均增长达29.5%,高于25.3%的财政总支出年均增幅。据统计,2006年,我省财政支出中,有592.03亿元用于民生;2010年,全省直接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支出达1723.5亿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2702.5亿元的一半以上。在教育和就业上,5年全省共投入资金200多亿元,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十一五”期间,我省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35.6亿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明确了就业援助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5年全省新增城镇从业人员33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余万人。
在社会保障上,5年来,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全省44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1700多万农村人口。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5年间,我省新增保障性住房36.2万户,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10.6万户,农村居民危房改造10.2万户。
“十一五”期间,我省大力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救助困难群体,推进洞庭湖和“四水”流域渔民解困等。在实施洞庭湖区专业捕捞渔民解困工程的基础上,去年扩展到湘资沅澧“四水”流域,累计帮助解决2.25万户、7.72万渔民的生产生活困难,4606户无房渔民全部实现上岸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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