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成都市的一名普通农民,土地未被占用,以务农为业,现年46岁,未买保险。考虑到年龄的增长和将来的养老问题,我很想为我母亲买一份养老保险。但是我不清楚我们当地是怎么为农民买保险的,有哪些政策,买保险有哪些要求,在南江县的什么地方买,是不是在社保局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缴费标准和时间,商业保险和非商业保险有什么?
就农民购养老保险问题,答复如下。
一、参保要求:凡具有我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二、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法:
1、我省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全省统一执行。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应明确规定具体金额。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适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或其他资助资金,经出资方明确后,农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记入个人账户。
3、政府补贴:
⑴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财政对其按年缴费年限和一定的补缴年限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100或2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30元;个人缴费3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35元;个人缴费4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40元;个人缴费500元,地方财政补贴每人每年45元。财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⑵新农保制度实施之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的前提下,本人不缴费,也不补缴,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之日,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之日起两年内补缴的,应给予相应的政府补贴。
超过两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制度实施之日,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12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