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新条例的四个变化


今天已经是27号了,距离元旦就只有几天了。所谓新的一年,新的气象,从元旦起深圳养老保险新条例正式实行。对于新的深圳养老保险条例,市民还有着很多不清楚,今天就来先说说深圳养老保险新条例的三个变化吧!
变化一:非深户在深圳也可延缴延退养老保险。目前,深圳政策仅限本市户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延缴延退。《条例》修改后规定,其适用范围需要扩大至非本市户籍员工。也就是说非深圳户籍员工也可以延缴延退。
变化二:将对挂靠参保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条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或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其行为无效。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由市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处以违规人数每人一千元的罚款,并将用人单位的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变化三:参保个人可以更详细知道自己的参保情况。《条例》特别提出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用人单位在每月向社保机构申报职工工资总额的同时,须按月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向职工通报。社保机构须向参保人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
变化四:对单位缴费比较进行了调整。单位缴费比例从10%调整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版权声明:《深圳养老保险新条例的四个变化》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http://www.chashebao.com/yanglaobaoxian/10574.htmlTAG标签: 养老保险 深圳养老保险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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