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人员在大渡口也可以办理养老保险


曾在大渡口区工作、未参加养老保险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人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并每月领养老金啦!11月23日,区人社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解决该区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问题作出部署。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国忠,以及各相关部门、街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超龄人员在明年12月31日前缴清费用的,即可每月领取养老金,领取月数从今年7月1日算起;而在明年12月31日之后缴费的,只能在次月起领取养老金。记者获悉,缴费性养老金按照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来计算,粗略来看,每月最少领680元。
会议指出,从即日起,曾在大渡口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简称“超龄人员”),可凭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本人一次性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高约5.7万元。
最后,张国忠强调,此项工作涉及面广,超龄人群的养老问题,是一件事关老百姓生计的大事,做好此项工作,既是深入贯彻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为他们做的一件大好事。他要求,区各相关部门、街镇要按照“认真、细致、周到、耐心”的要求,将这项民心工程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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