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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近期养老保险补缴免缴滞纳金

2017-05-15 08:00:01 无忧保
  一、根据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临时)规定,养老保险欠费人员在近日补缴可免缴滞纳金,过期将不允许补缴。退休时一并补齐并追加滞纳金。   二、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往前补缴。   三、以往曾交纳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因未及时缴费的欠费人员,马上到社区办理启动手续,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如不办理造成损失后果自负。请大家抓紧时间到社区报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   四、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少儿医保新参保、续保工作已经开始,请大家抓紧时间办理。如不办理将影响您医保卡的正常使用(新生儿和儿童保费已经调到100元)。   逾期未办人员产生的损失责任自负。   天龙社区咨询电话:   024-24311701   024-24310259   晨报社区咨询电话:   024-86285341   大龄人员参保新规定   (皇姑区晨报社区)   在2011年6月30日以前已取得沈阳市非农业户籍的,在2011年12月31日前男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未有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岗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可参保。   参保手续到晨报社区办理,对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仍不足15年者,可一次性向前补缴不足部分,最早可补至1998年1月。补缴后仍不足者,可续交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截止2011年12月27日。 TAG标签: 养老保险 保险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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