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9条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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