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贴最高90元


北京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贴最高9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于26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缴费标准,提高了政府补贴,统一了享受待遇年限,明确了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等内容。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贴最高可补90元
通知明确提出,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今年,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至7420元,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为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北京今年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对个人缴费1000至2000元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本次提高财政补贴标准,预计涉及经费2000万至3000万元。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同时,北京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资助额度不超最高缴费标准,并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明年起新参保人年满60岁可领养老金
通知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北京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据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实行的规定是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可领养老金。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在今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适龄人群应尽量在今年年底前,尽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员,如果北京居民在2009年1月1日(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已经超过了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在2013年1月1日(全国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时间),超过45周岁的,为保证他们在到达退休年龄后能享受养老待遇,允许这两类参保人一次性多缴,以增加个人账户额度,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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