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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职工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政策解读

2017-06-17 08:00:03 无忧保
  哈尔滨职工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政策解读  方正县农民刘耿柱在村里参保新农保后,来到我市一企业就职,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忙时,他又回到村里,他缴纳的两项保险怎样衔接转换?权益怎么累加?到了退休年龄能享受哪一种养老金?7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哈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自由转,小刘的各项养老保险均可实现政策衔接。两险衔接办理手续并不繁琐,日前市人社局就两项养老保险衔接政策进行解读,4个步骤就能办妥衔接手续。   已领养老金不再办理衔接手续   据市人社局农保处处长姜德权介绍,衔接政策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照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城乡”转“职工”需符合两个条件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想办理两险政策互转需要哪些条件?据介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办理衔接手续先确定待遇领取地[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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