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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起河南两种养老保险可互转衔接

2017-06-19 08:00:03 无忧保
  七月起河南两种养老保险可互转衔接 7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中,符合条件者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两种养老制度之间顺畅转移和衔接。这是昨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得的信息。   已领取待遇者不再办转移   新政规定,新政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但是,已经按照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啥样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养老转移衔接?河南省人社厅相关专家表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不能同时享两种待遇[1] [2] 下一页

标签:   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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