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芬:尽早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双轨制”一直饱受争议,社会上有关养老金并轨的呼声不断。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给出养老金并轨时间表。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部长尹蔚民早在2013年12月就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 “双轨制”、“待遇差”等问题。
2014年,是养老金并轨的关键一年。目前,按照中央部署,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改革方案编制已经启动,并就政策制定召集了几轮讨论,并轨方案有望年内出台。
为确保养老金并轨稳步推进,要在借鉴国外统筹的经验与结合已有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权利与义务对应原则、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养老保险社会化原则、新旧制度合理衔接与平稳过渡原则,尽早建立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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