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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申领

2017-06-21 08:00:03 无忧保
          东莞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申领  【办理地址】:东莞社保局及其各区管理部   【办理时限】:即刻办理,必要时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69-12333   办理条件:离退休职员死亡。   办理资料:《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殡仪馆的专用发票原件、社保卡。   申领救济费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居(村)委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2、户口簿;   3、本人身份证(亲属申领待遇);   4、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在校学生);   5、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且鉴定结果必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超过十六周岁的子女且伤残无工作能力)。   申领流程:   1、单位社保专管员或其亲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社保专管员或其亲属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且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在办结业务次月15日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死亡待遇划拨到其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账户。   【备注】:   1、无单位的由其亲属办理。   2、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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