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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武汉养老保险查询余额

2017-06-22 08:00:03 无忧保
        2014武汉养老保险查询余额  武汉养老保险查询   地址: 武汉市黄孝南路10号   邮箱地址: -   官方网址: http://www.wh12333.gov.cn/publish/rbj/P1201012082118570003.shtml   武汉市企业以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账户。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和。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有权领取养老保险金。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可一次性领取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如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时间,但延长缴费时间最多不得超过5年。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是职工退休后可定期享受养老待遇的基本条件之一。但不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只满15年就可不缴费了,因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前必须履行参保缴费的义务,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而且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与养老待遇挂钩。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者按规定延长缴费年限后仍不满15年的,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单位缴费期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在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缴费期间,其个人缴费中划入社会统筹内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地址:武汉市黄孝南路10号   邮编: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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