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养老保险资讯:养老金调整最新方案 重庆市人社局: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昨日,市人社局根据综合人力社保服务热线12333近日来的热线咨询,公布了10大热门咨询问题。包括今年养老金上涨、大病医保、伤残津贴、产假标准等你关心的问题,都能在里面找到答案。
医保
问: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职工医保,需要等多久开始享受待遇?
答:从2017年1月1日起,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待遇等待期缩短为6个月。
问:乙肝可以申请办理我市医保特殊疾病吗?
答:从2017年3月1日起将乙肝纳入我市职工和居民医保特殊疾病范围。
问: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答:2017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46572元(3881元/月)。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
问: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答:201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188元。
问:哪些人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2)具有我市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问: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
养老金
问: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涨吗?
答:涨。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我市目前正在组织落实。”
失业金
问:目前重庆市的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答: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1050元/月。
伤残津贴
问:2016年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
答: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16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为一级210元、二级200元、三级190元、四级180元、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产假
问:目前重庆市最新的产假标准是多少天?
答: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上述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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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强化医保监管 重点打击这6类行为
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的“救命钱”,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医保监管。据了解,市人社局将采取一系列强化监管的行动展开门诊特病监管,查处以下6种行为:
①门诊特病准入标准把握不严或利用虚假资料办理门诊特病;②以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挂靠单位骗取医保基金;③多地参保并重复享受门诊特病待遇;④就医购药人、证、卡信息不一致,以及处方与实际购药的品种、数量不一致;⑤违反规定超量、重复叠加购药;⑥超出门诊特病病种治疗范围进行诊疗、检查及用药。
市人社局表示,全市各级社保机构稽核部门、基金监督部门将协同配合,共同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检查及监督工作,对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将按照规定从严处罚;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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