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障了职工老年生活的最低生活标准,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作出了新的调整,将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2015年河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增加40元/人/月;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增加50元/人/月;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增加60元/人/月;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增加70元/人/月;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增加80元/人/月;
年满90周岁,增加90元/人/月。
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上调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2015年河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