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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7-22 08:00:04 无忧保

关于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5〕6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中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1月1日起,在截止2013年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标准基础上,按照转业时营职及以下、团职、师职的职务区分,分别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00元、120元、140元生活补助金。


  二、以4627元作为上限,月基本养老金与生活补助金之和达到或超过上限的,不再加发生活补助金。


  三、所需资金按照原渠道解决,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将政策落实到位。


标签: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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