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连春霞)男子酒后在一住户墙角撒尿,被住户老人撞见讥讽说“小狗在此撒尿”,男子叫上好友对老人施暴,造成其右膝盖等处受伤。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阿某提起公诉。 2016年1月29日凌晨,阿某和朋友在一家酒吧唱歌后,在领近酒吧的一住户墙角处小便。由于住户领近酒吧,经常有人小便或呕吐的行为,这让住户王大爷很是恼火。当他听见墙外有动静时,就跑出院外对着正在方便的人辱骂“小狗在此撒尿”。这时,借着酒劲的阿某打电话叫朋友王某,让其过来帮忙教训一下对方。王某赶到后与王老汉发生争吵,阿某见状开始对王老汉拳打脚踢,并造成对方右膝盖受伤。在殴打过程中,正打算逃跑的阿某被王老汉的家人扭送至公安机关。经呼市公安局物证所鉴定,王某右膝盖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 回民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阿某无故随意殴打他人,致受害人王某轻伤一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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