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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遭受暴力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2017-08-07 08:00:03 无忧保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审理后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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