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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2017-09-26 08:00:03 无忧保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小编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援中心自建立起维护老年人权益的 “绿色通道”以来,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标准和受案范围给予适当放宽,实现应援尽援,对于享受低保及高龄、空巢老人提出的援助申请,简化程序,建立了“三优先”制度,及时指派资深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为老年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家住红桥区天桂里小区58岁的王女士在一家快餐厅就餐,因地面湿滑滑倒,造成左腿外踝骨折等四处损伤,经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肢体10级伤残。事发后,该餐厅只对王某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拒不赔偿,王某为此患上了精神抑郁症。她丈夫到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该区法援中心上门为其办理了法援手续并及时指派律师调查取证,采取非讼调解方式,最终帮其获得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4万余元。

  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自2009年以来,全市20个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637件,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接待解答涉老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199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各种经济损失达到46919万元。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彭联国介绍,为方便全市老年人维权,完善服务网络,拓宽老人申请法援的渠道。自2009年以来,本市连续四年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0项民心工程。连续两年全面放宽了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四类人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援助的案件范围。今年又在全市推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援项目,使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人群的法援范围进一步扩大。为拓宽法援申请渠道,除原有的各级法援中心及律师事务所以外,依托全市区县司法所、工会、妇联、残联、市区老龄委等机构共设立法援工作站5000余个,在各区法院和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援便民联系窗口47个,将法援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和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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