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济宁再调高居民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100元

2017-11-02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不仅是优质社保缴纳平台,还要做个体社保利益的捍卫者,根植用户,服务用户,关注国家政策,解读地方信息,实时跟进,解决个体社保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障遇到的各个疑难问题。

近日,市政府印发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济宁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5元调整为100元,全市120万名参保居民受益。

2011年7月起,我市所有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两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当年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无需交纳任何费用,全部开始领取养老金,未满60周岁人员须参保缴费。2012年,济宁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增长和“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缴费激励机制,连续五年6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最初每人每月55元提至现在每人每月100元,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可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1200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各地也可在中央拨付的基础上自行提高,提高部分由当地财政负担。

  多渠道沟通,急速反馈,无忧保拥有10年以上社保服务团队,以最专业的知识解决各类问题。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养老金养老基础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