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不仅是优质社保缴纳平台,还要做个体社保利益的捍卫者,根植用户,服务用户,关注国家政策,解读地方信息,实时跟进,解决个体社保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障遇到的各个疑难问题。
一、适用范围:
符合粤府[2006]96号文继续缴费条件的参保人。
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二)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三、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按申请人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时间(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为10年),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2+…+第n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n-1]×缴费比例。
其中: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缴费比例:申请趸缴时当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四、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
一次性趸缴的养老保险费中,按缴费基数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五、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
一次性趸缴年限与趸缴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一次性趸缴期间的缴费指数按“1”计算。
六、办理缴费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继续缴费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二)审核。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审核申请人员的申请条件,计算趸缴年限和趸缴金额,向申请人出具审核意见。
(三)缴费。经批准一次性趸缴的人员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同意一次性趸缴的审核意见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
多渠道沟通,急速反馈,无忧保拥有10年以上社保服务团队,以最专业的知识解决各类问题。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