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延退”与“延缴”:养老制度渐进式改革的组合拳

2018-06-23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积极推进个体社保的普及与宣传,扩大市场的布点与覆盖,竭尽全力提供最为优质和便捷的服务,让扫一扫三分钟在线缴社保成为解决现实民生问题的有效方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加快社会事业改革方面提出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使得我们对“银色浪潮”冲击下的中国养老制度改革更多了一份期待。由人社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负责制订的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涉及养老制度“并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多项重大问题,是一项一揽子工程,其具体内容目前正在研究之中。养老制度改革方案虽未正式出台,但是在“延退”(延迟退休年龄)以“渐进式”界定其特征的同时,之前亦引起过热议的“延缴”(延长缴费年限)这一提法也并未就此被否定。从当时反对呼声甚高的公众反应来看,“延缴”在很多人眼中已被认定为变相“延退”,只是换汤不换药的一种新说法而已。对此,笔者的看法却不尽相同,“延缴”与“延退”虽有相似与联系,但也存在很大区别,而这种区别正是未来养老制度改革方案中“延缴”措施仍可能被采纳的原因所在。

  辨析“延缴”与“延退”,两者虽然制度意图相近,但政策效果却会有较为显著的差别。就制度意图而言,不论是延长缴费年限还是延迟退休年龄,其目的都是通过增加缴费人数和相对减少养老金领取人数的方式来缓解未来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领取的压力,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周期平衡,保证制度可持续性。但是,就政策效果而言,由于两者采取的具体形式不同,因此其波及范围和影响层面都有较大差异,总体而言,“延缴”措施的社会接纳度相对来说将会高于“延退”。

  “延退”措施,由于会在现行退休年龄基础上实打实地延长若干工作时间,其政策效应将会直接波及到全体在职人员。结合当前现实国情考量,有些工作到现行法定年龄已力不从心,难以再干;有些下岗、失业人员本已“熬”到可领养老金年龄,“延退”后又要等待许久;同时,严峻就业现实的压力亦会陡然增大……凡此种种,使得“延退”消息一出便遭并未真正理解政策内涵的广大公众的反对与质疑也在情理之中,若处置不当必将导致抵触情绪高涨,不利于社会和谐。

  “延缴”措施的政策效果与之相比则温和许多。以现行制度来看,缴费期限的规定为缴满15年又达退休年龄者可领取养老金,每多缴1年,退休时多领1%,即“多缴多得”;“延缴”后最低缴费年限将延长,具体延长时间未定,相应的多缴激励有无改动也未可知。由此可以设想,“延缴”措施的政策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当下的直接波及面大幅缩小,只涉及统账结合制度“中人”群体中的一部分人以及部分非正规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对社会动荡的危害性明显减小。因为,“统账结合”制度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的人,正常工作年限都将远超现有的15年时长,因此缴费年限的小幅微增在其工作期间并没有直接影响,换言之,并没有增加其新的缴费负担。其次,从长期来看,如果此次改革的其他规定未变,那么,“延缴”相当于变相降低目前在职人员未来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因为,在法定退休年龄不变或其延迟变量少于“延缴”年限的情况下,法定缴费年限延长意味着超缴年限相对缩短,这也意味着“多缴多得”的激励部分将会减少,这无疑将会降低未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从而影响其退休生活质量。

  为了平稳度过老龄化高峰,缓解养老金领取压力,“延”不失为一种趋势,但应以尽可能平稳的方式推进。由于“延缴”和“延退”这两者都有可能使当前缴费者的现实利益受损,因此,在时机尚未完全成熟时,“两害相权取其轻”,作为“延退”政策的有益补充,“延缴”的政策效果可能会更积极一些。

  

  下一页

无忧保的快速发展,是中国3亿无法正常缴纳社保劳动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政府的“互联网+人社”的一次大胆尝试。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养老养老制度改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