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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再就业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2018-06-30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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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不羁的风”:我原来是某厂职工,在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后来,我又进入一家公司务工,但在上班途中我遇车祸受伤。人保部门认为我与这家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属于劳务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雄元: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据此,你与原工作单位某厂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放心保)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根据此条法律规定,你于退休后进入的这家公司劳动关系不成立,应为劳务关系,你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文字整理/记者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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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伤认定为工伤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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