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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里老人摔倒,政府帮忙“扶”

2018-07-15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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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魏海洋)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如果摔倒怎么办?日前,岛城下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责任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岛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获得基准价为每人每年150元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放心保)。记者17日从李沧区民政局获悉,李沧区将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到位,该区21家养老机构的1316名老年人获享保险。

  “3月13日,由太平洋保险(601601,股吧)公司和李沧区的21家养老机构当场签订了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协议。”17日,李沧区民政局养老办公室主任郭可敬告诉记者,青岛市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投的意外伤害险正式落地李沧区,财政资金承担每人120元的保险费用(其中区财政承担60元,而市财政承担60元),养老机构仅负担30元。

  记者了解到,这是青岛市首次针对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投注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有效期自2014年3月15日至2015年3月14日止。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基准价为每人每年150元 ,由各养老机构按实际投保人数向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额保险费。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自愿参与老年人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保险费用自负,具体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商定。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按年缴费,在投保期限内转住养老机构依然有效。

  “这样来说,李沧区21家非营利养老机构的1316名老人都可以享受这样的保险了。”郭可敬表示。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有些养老机构有尝试,但都是处于小范围和个体化。“养老机构为了规避这种风险,会自己去为老人投保,但是保额小,养老机构承担资金压力大。”

  “这次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能很大程度上减轻我们的负担。”李沧区圣德老年护理院院长罗银雪说,如果再次出现老年人意外伤害事件,养老机构可以直接走保险程序,少了和老人家属的纠纷,也规避了养老机构发展的风险。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责任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赔偿标准有着分类和规定。其中,每人意外死亡/身故责任限额为12万元/人;意外医疗报销限额为1.5万元/人/年;残疾用具保险金为0.5万元/人/年;骨折保险金为0.5万元/人/年;每人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80元/天/人,年累计最高180天;每次事故紧急救援费用赔偿限额为0.15万元/人;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为20万元;每次事故第三者人身损害赔偿限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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