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新疆伊宁市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

2018-07-31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不仅是优质社保缴纳平台,还要做个体社保利益的捍卫者,根植用户,服务用户,关注国家政策,解读地方信息,实时跟进,解决个体社保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障遇到的各个疑难问题。

  天山网讯(记者周永帅报道)4月20日,记者从新疆伊宁市社会保险(放心保)管理局了解到,伊宁市把2000余名(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并将被征地农民享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待遇转为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同时,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待遇

  据伊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13年12月31日前经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60岁以上,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人员。凡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金调整范围的人员,每人每月养老金增发30元。

  另外,伊宁市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待遇也进行了调整。调整范围是60周岁以上,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待遇人员,调整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伊宁市实际情况,加发基础养老金,凡符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调整范围的人员,每人每月养老金增发20元。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养老金养老养老金待遇农民养老金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