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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保缴费标准是变相加税

2018-08-13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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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指出,要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日前也表示,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但新年以来,各地上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热情却一点未减。据报道,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调整理由无非是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了,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自然也应当水涨船高。但是,该理由却忽略了两个重要因素。一是我国社保缴费标准已是全球前12位,且其他11个国家都是欧洲高福利国家;二是各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本身存在着虚高问题,企业被平均的现象十分严重。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企业的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不仅如此,近年来,各地为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也为了出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大企业、大项目,一般性企业税收负担也在不断加重,收过头税、寅吃卯粮、贷款缴税等现象随处可见,且不合理收费、罚款等也在抬头。企业的税负已经处于全球很高水平,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再不停地提高,属于变相加税,多数企业将无力承受。

  不考虑实际经济状况的社保缴费上调,无疑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当下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不是要上调,而是应下调。类似调节社保缴费来减轻企业负担的做法早有先例。例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人社部曾经实施了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的措施,允许困难中小企业暂缓缴纳或减征社会保险费,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目前的经济形势,虽然严峻程度不如2008年,但在这种微妙的关头,给企业增负还是减负,效果将显著不同。

  所以,从国家层面,应当尽快拿出改革的措施,下决心把企业和个人社保负担降下去。上周国务院副总理马凯的表态,从中央的层面来说,似乎已经释放了改革的信号。可如今一些地方又上调基数,又让公众感觉到,改革信号又变得模糊起来,挫伤了民众对于改革的期待。眼下,政府和民众对于社保减负已形成了共识,这正是趁热打铁的好时机,别再把改革无限期拖下去。

  据《新京报》

  超过个人工资的40% 我国社保缴费率全球第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这意味着,即便月工资不到2000元,企业和员工也得按照2812元的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

  记者梳理发现,除天津以外,福建、江西等地也上调了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广西、湖北等地社保部门介绍,近年来社保缴费基数年年都会上浮,一般会根据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根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我国的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的4.6倍。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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